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“2009第二届中国铝行业百强评选”活动本着“协会推荐、企业自愿、企业互评、专家评定”的
四点原则进行,参选企业评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1、协会推荐:
经国家有色金属管理部门或各省有色金属协会推荐,销售总额在50亿元以上的铝行业企业直接入选百强。
2、企业自愿:
凡报名参加“2009第二届中国铝行业百强评选”活动的企业以及协会推荐的铝行业企业,在网络公示期间如未提出异
议均视为默认本次活动。
3、企业互评:
为保证本次十大评选活动公平、公开、公正举办,本次活动通过网络投票+手机短信投票两种途径进行,评选结果将
在2009第二届中国铝行业百强评选活动官方网站及中铝网出版的《中国铝业年鉴》上予以公布。
4、专家评定:
组委会为保证本次活动的公正性及权威性,特邀请各地铝行业协会参与推荐及评测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